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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民办斌心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斌心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并保障校园文明教学环境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望各位老师和同学遵照执行。

本制度中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傅建清

副组长∶ 宛 胡仕美

成员∶ 全体中层领导、班主任

二、对课外读物读书活动的审核要求

(一)杜绝一切商业宣传活动及物品进校园

1、学校的各种外部活动进入校园,都要通过校委会集体解决决定,见校委会通过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凡学校课外活动进入校园开展,必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

3、进入校园的外部活动(指公益性活动),开展方必须写出详细的活动内容、活动方案、地点、时间等,学校针对开展的活动制定学生安全措施,安全事故发生的预防方法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方法,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4、学校与外部活动负责人签署“非商业性外部活动进校园承诺书”,杜绝商业性活动及物品进入校园,造成不良影响。

5、做好活动记录及相关材料的备查。

(二)对活动中所使用课外书籍的审核原则(五个性)

中小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审核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对于未经允许在校园内开展商业性活动、或发放未经审核的书籍要追究责任

1、对于未经校委领导会议批准,私自隐瞒开展商业性宣传活动、或引入未经允许的相关书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及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外部活动方欺骗作假,以公益性活动进园开展商业性活动的。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3、对于学校教职员工以及教师便利,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商业性活动或盈利性产品的,将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教师荐书管理制度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斌心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并保障校园文明教学环境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望各位老师和同学遵照执行。

本制度中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傅建清

副组长∶宛校长 胡仕美

成员∶全体中层领导、班主任

二、推荐审核流程

1、教师因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的书目教给教师所在教研组负责人审核

2、教研组负责人认可后,交教务部门审核。

3、学校教务部认可后,交学校德育部门审核。

4、德育部门认可后,交校委会讨论。

5、书目通过后,学校备案,方可推荐学生自行购买,并带入学校。

6、学校在学生返校日检查时,允许书目内书籍进入学校,否则一律予以没收。

三、对推荐书籍的总体要求

中小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推荐书籍的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四、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斌心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并保障校园文明教学环境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望各位老师和同学遵照执行。

本制度中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制度保障

1、在斌心学校的校纪校规中增加条款:“如果学生携带《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中的课外读物出现在学校内,应予以没收,并对当事人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2、班主任每学期初进行培训内容中增加《如何引导学生携带课外读物进学校》,帮助班主任正确引导学生带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

3、班主任每学期开学的第一次班会课上,要求引导班干部制定班级公约、班规、班纪等制度。

4、德育、教务部门每学期开学之初在班干部培训会议上要加强《如何选择优秀课外读物进学校》的引导。

、课外读物监督员责任

1、随时监督本班学生,是否按照《管理办法》中的总体要求“五个性”进校园。

2、随时监督本班学生,是否按照《管理办法》中的基本标准“四点要求”进校园。

3、随时监督本班学生,是否按照《管理办法》中的不允许带进校园的课外读物负面清单(十二项)。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不允许带进校园的课外读物负面清单(十二项)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监督员发现不符合《通知办法》的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处置流程

1、监督员在老师的陪同下,有权依据《通知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检查同学带进学校的相关课外读物。

2、如发现不符合《通知办法》的课外读物,有权没收该书籍,并及时报告相关老师。

3、相关老师应支持学生的自治管理,并将没收的不符合《通知办法》的书籍教德育或教务部门统一保管。

4、德育或教务部门填写登记表(附件一),协助学生的自治管理,并定期销毁该书籍。

5、德育或教务部门对被没收不符合《通知办法》违规带进校园的学生,要进行进一步的培训教育,正确引导其携带符合《通知办法》的健康课外读物进入校园。

 

 

 

 

进校园课外读物学年推荐办法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斌心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并保障校园文明教学环境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望各位老师和同学遵照执行。

本制度中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傅建清

副组长∶宛校长 胡仕美

监督成员∶全体中层领导、班主任

课外读物推荐员:学校管理人员、各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学生和家长代表等。

二、推荐依据

(一)对推荐书籍的总体要求(五个性)

中小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推荐书籍的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四点要求)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不允许带进校园的课外读物负面清单(十二项)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课外读物监督员责任

1、监督人员按照《管理办法》中的总体要求“五个性”检查推荐书目。

2、监督人员按照《管理办法》中的基本标准“四点要求”检查推荐书目。

3、监督人员按照《管理办法》中的不允许带进校园的课外读物负面清单(十二项)检查推荐书目。

四、学年推荐流程

1、课外读物推荐员每学年初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向学校监督组提交推荐进入学校的课外读物目录。

2、学校监督组有权依据《通知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评议推荐初选组递交的课外读物,并根据图书馆管理、各学科的教学要求等确定允许进入学校的课外读物目录。

3、学校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书目,应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的意见。

4、学校的监督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

5、推荐课外读物的结果要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捐赠读物进校园审核备案制度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斌心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并保障校园文明教学环境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望各位老师和同学遵照执行。

本制度中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傅建清

副组长∶宛 胡仕美

成员∶全体中层领导、班主任

二、明确告知捐赠人的捐赠课外读物进入校园的相关规定

(一)对推荐书籍的总体要求(五个性)

中小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推荐书籍的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四点要求)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不允许带进校园的课外读物负面清单(十二项)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课外读物监督员责任

1、监督人员按照《管理办法》中的总体要求“五个性”检查推荐书目。

2、监督人员按照《管理办法》中的基本标准“四点要求”检查推荐书目。

3、监督人员按照《管理办法》中的不允许带进校园的课外读物负面清单(十二项)检查推荐书目。

 

四、捐赠课外读物进入校园的工作流程

1、捐赠人填写《捐赠课外读物情况表》后,递交学校监督管理人员。

2、学校监督组有权依据《通知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评议,并填写最终意见单。

3、学校的监督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

4、对于捐赠进入学校的课外读物结果要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上海市嘉定民办斌心学校

                                   20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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